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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t's go

我是一个恋旧的人吗?不是。所以把这个博客关了。
欢迎你们去xiaoxuxiaoxu.blogbus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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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的颜色


甘肃事件黑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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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、内裤、女朋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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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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涣散

还有什么好玩的?
诗歌小圈子的乌托邦,CBD地狱的朝九晚五,连夜店也混过十几年了,最近又成为每天去肯德鸡吃早餐的宅男。还有什么好玩的?
如果此刻,我站在月球上,伸出手,地球也就一个大拇指指甲盖那么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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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不是你们的,也不是我们的,是库哈斯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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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的光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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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点

《布考斯基的有限》


“如果有人对我说他是个诗人,我会立即恨他,并对他说你是个傻B。”这不是我说的,是“黑旗”主唱Henry rollins说的。所以,如果你的眼睛仅仅盯在布考斯基的私生活上,他就真的没什么了不起。充其量,他只是一个聪明的老混蛋,一个自暴自弃又自私自怜的酒鬼,在诗歌里咒骂中产阶半夜凉初透级,同时又赞颂着酒精、失败的婚姻与安非他命——但我们已经知道,无论是与他同时代的写作同行,还是与诗歌关系紧密的70年代初纽约地下朋克,都创造过太多比他更为离经叛道、惊世骇俗的故事。

所以,还是回到文学的角度。

从诗集《弹醉琴,如击鼓,直到手指滴血》来看,布考斯基最重要的价值或许在于:叙事,或者说,以“诗歌”的方式叙事。在他的那个时代,我们知道,“垮掉的一代”正在形成气候,一首诗,需要像《嚎叫》那样,有自发的意识、曲折的长句、密集的意象,顺便还要有磕完药后的想象力,而在文本表象的背后,又是左派政治,是乌托邦的幻象,是禅宗与神秘主义,是“你所需要的全部只是爱”。但,布考斯基显然是个另类——他只跟自己死磕。跟自己死磕,这是个可以说开了的话题,而落实到写作层面,简而言之,它至少意味着对某种虚设命题的拒绝,以及对知识的超越,或者说,以一种微观的、及物的、彻底现实主义的方式……坚决地回到个人身体与日常生活。比如,布考斯基也写药物,可为什么他的诗里没有出现莫名其妙的蝙蝠或者什么彗星的尾巴?他货真价实,言之有物,并且只在洛杉矶的某条街道或者酒吧门口出现,跟谁谁打了一架,或者赛马输了钱,要么就是被哪个女人甩了。这么说吧,他其实就是一个住在你家隔壁的怪叔叔,在某次宿醉后的早晨醒来,将他刚刚经历的操蛋故事讲给你听,并满不在乎地向你展示着他的伤口。

我不能说,布考斯基因此反而是最纯洁的,但他的确是某种意义上的先锋。就这点而言,洛杉矶时报仅仅将他封作“洛杉矶的地下桂冠诗人”,实在算不上什么褒奖。

而且,他也解放了形式。在粗糙的口语与简约的短句间,布考斯基创造出了自己的诗歌语法。每个句子都简单、具体、轻描淡写,却又暗含意味,这个意味,你可以说它是一种态度。也可以说,是剥开故事的表皮后,那些自毁式的反抗、人性的刀锋、还有隐藏在冷淡叙述之下的火山般的情感。最终,还是这个意味,也只有借助于诗歌里的短句、频繁出现的分行与停顿,才能将它们晾在那里,悄悄忍住力量,而其实,又延伸出更大的力量。

这的确是诗歌的力量。即便是作为武器,当然,也要比大喊大叫来得更狠,也更爽。

事实上,读者也的确爽了。要不然为什么传说他的书在“被偷书排行榜”中名列第一?而这种爽,布考斯基自己最清楚不过——就好比那些舞台上的新金属乐队,“1,2,3,跟我跳”,连动作都整齐划一。好吧,我承认,至少对那些习惯将衣服领子立起来的人来说,这还是一种酷。

那么,我其实就已经说到布考斯基的有限了。或者说,与大而化之的文学概念相比,诗歌的局面显然更加复杂。比如,兰波就认为,诗人应该是“通灵者”——意思大概是,无论何等聪明、纠结、癫狂乃至歇斯底里,关于个体生命的呈现,都不应该被当作终点而仅仅只是起点。换句话说,如果布考斯基的写作只是一部升级版的《故事会》,而并没有将我们引向更为模糊与未知的无人地带——你知道我说的不是南极——的话,那么,布考斯基就仍然是有限的。毕竟,连G.G.Allan在舞台上吃自己大便的哲学都被我们接受了,连那个《搏击会》的小说作者都会说:仰望星空,你也就随之化去。

好在我知道布考斯基会对我竖起中指。在新的时代,布考斯基仍然大有市场——作为美式另类文化英雄的标本,他的经历已经被拍成了电影,他还会被更多的边缘人、肌无力艺术家、诗歌学徒与豆瓣青年们爱上。至于布考斯基本人,在更激进的写作新生代们早已掉头而去之后,据说他至今却仍被美国知识界所拒绝,这也是其愈发耐人寻味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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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上海干什么

清晨,5点,我在虹桥机场的侯机大厅里坐着,一个人也没有。
隔着玻璃,是一架架停在地面上的飞机。
连抽烟的欲望也消失了。我站起来,走了几步,又坐回去。
可这不是电影,没有背景音乐响起。


几个小时前,我在南京西路上闲逛,看到恒隆广场的LV店门口排着长队。
再之前,是在淮海路附近的Hermes旗舰店,围档上面写着“爱马仕策马奔腾入上海”。
在街上看到的年轻人都很干净,戴黑框眼镜,说话夹着英文单词。要么,就是在酒吧看球时坐在我背后的几个大学生,一口上海本地普通话,怎么听着像年轻版的范伟?
后来去了外滩18号。本来是打算看看那个传说中的大露台,结果发现怎么还不如北京的block8,倒是在楼下看到一个喝醉了的富二代,打碎了门口的壁灯,保安告诉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,5000块。


想起吴又新租的公寓,潮乎乎的感觉。而一回到北京,就是劈头盖脸的毒太阳和灰尘。
OK,大垃圾堆,我回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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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篇通稿

张羞的表演
——评张羞首部个人诗集《瀑布》


基本上,我不认为“瀑布”这个名字与这本诗集存在某种象征性的联系,它最多只是张羞某个早晨醒来后突然想到的一个名词,简单,干净,有一点酷。但它仍然提醒了读者,相比于中国当代诗歌滞留于追求意义、图解观念的土鳖现实,这本诗集显然是个另类,并且,至少轻易做到了美学上的超越。
当然,首先是废话。然后才可以说,废话也有很多种——比如,像个神经病一样说话——这是我们在这本诗集里看到的核心表象:大量的、随机的、散漫的、不正经的、东拉西扯的、顺带捎上一点神经质……举个例子,如果从诗集里随便摘出一句“为世界和平,起床”,你不能真的就以为张羞信仰爱与和平,因为他同时又在另一首诗中赞美了《搏击会》;你也不能因为他临时起意,把几首互不相干的诗合并成了一首,从而指责他毫无节制并且没有作品精神,因为他看上去似乎又随时可以停下,并且告诉你他无须对此负责。
但你不能被张羞骗了。我的意思是,这实际上是张羞对源自杨黎的“废话”理论的某种操作性理解,换言之,在这本厚达370页的诗集里,可以有人性,可以有价值判断,当然也可以有抒情——但谁会将一个神经病的话当真?所以张羞仍然是严肃的——他认为:正是依靠这一特殊形式感的建立,帮助他顺利取消了言说的严肃性,即“逃离语义”,从而真正可以进入“废话”的秘密隧道。
形式的另一个好处是,它有助于完成张羞基于独特个人气质的表演。这么说吧,即便是在废话写作的内部,张羞无疑也与某种普遍的极简倾向背道而弛;而如果不谈诗歌,那么张羞完全可以被当作上世纪60年代的老派先锋偶像,或者昆丁电影里的某个话痨主角。在这本诗集里,你几乎可以找到你可能感兴趣的一切:天气、钓鱼、摇滚乐、政治玩笑、物理知识、某次酒局上的对话……但他会说,这些与他无关。他喜欢强调自己是个农民——事实上他的确天生,并且对一切谱系化与意义化后的事物保持着抗拒,但他同时又时髦并且自恋着。另外,就我知道的,在杨黎和废话写作的小圈子之外,他所接受的写作同行是纽约派诗人特德•贝里根,而他的青春期启蒙教材则分别来自于兰波、吉姆•莫里森、垮掉派以及杜琪峰的黑帮电影。
我以为张羞唯一需要警惕的是:任由这种自我的表演性泛滥下去,以及……翻译体的口味。除此之外他接近完美——从废话开始,又紧随时代(这与当下盛行的所谓“时代性”完全无关,后者已经可以理解为一种策略性),顺便用虚无主义教育一把中国年轻人的品位,最终,Lo—Fi式的微妙感觉控制住了局面,并尖刻地指向内心的诗意——这一切复杂的指数加起来,正是中国当代诗歌最为前沿与新鲜的景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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